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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前期准备事项
本文关键词:交房准备事项 文章来源:武汉丰立装饰 2018-09-05 10:57:00交房,就是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房屋买卖过程中的交付使用环节,房子的主人从开发商变成是业主 这样的过程。因为现在很多人喜欢自己买毛坯房来自己装修,今天小编就和大家来讲讲交房的一些事项。
一、房屋产权证等证件相关事项
开发商交房时必须符合下面三个条件: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验合格的书面证明(由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还需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2.房子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这是由市或区住宅区发展局颁发的,若无许可证,则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3.办理房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有此证的前提是必须具备前两个条件~)
购房者一定要在开发商具有合法交房条件的前提下,进行房屋验收,否则,一旦装修后出现产权问题,不能按时得到 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和 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将会使购房者进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交房时应具备的手续&材料
1.通知:开发商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应以书面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2.验收时,购房者根据合同对房屋工程质量和配套设施进行详细的验收,开发商应主动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的核验。
3.《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前者是开发商承担商品房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签署房屋交接书。购房者对房屋质量和产权等信息核验后,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换书,若不符合约定的,应要求开放商将房屋改进至符合要求后,再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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